2018年3月19日,证监会叫停了Black Cell Technology Limited(Black Cell)向
香港公众进行的首次
token发行。证监会在声明中指出,BlackCell在token销售过程中,向投资者指出爱西欧募集的资金会用于一项应用的开发,而token持有人“将有资格赎回Black Cell的股权”。
这种代表股权赎回权的token被香港证监会视为“集体投资计划”,其发行需依法取得证监会的认可或豁免,如未经许可发行,则可能构成犯罪。
在UT(Utility Token)和ST(Security Token)之间,香港政策倾向于ST,香港现在审核所有爱西欧项目,如有证券化,爱西欧没有相应对证监会提出备案,会立即下架。
事实上不只是香港,其他国家也会对爱西欧进行审核。香港是对ST比较审慎,和需要机构有牌照作为宣传、推广、管理。有传闻说,香港如在监管方面对S T需要提出有6号牌照,即是企业融资,证监会没有发放任何消息需要有什么类型牌照才可以管理、推广、销售ST,但是在市场中如有公开募集资金,相信需要有9号牌照即资产管理,因为当中涉及CIS—collectiveinvestment scheme。
这点对在香港设交易所就造成了非常大的约束和限制,因为过程中需要有推广和建议销售相关产品,估计也需要有4号牌照,即是证券意见牌照,但是实质上大家清楚,如不是大量交易,牌照是没有真正需要,但是若是已有大量交易那么受关注了,牌照也应印而生。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