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环境总司正式征求对《废弃物
能源回收纳入EU ETS指令》修订案的意见。草案建议自2029年1月1日起,将年处理量超3万吨的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及共焚设施移出"小型燃烧源豁免"范畴,按实际CO₂、CH₄及N₂O排放纳入EU ETS配额清缴。新建设施须采用最佳可行技术(BAT)并提交年度废弃物组成碳强度声明——按可回收/不可回收/生物基三类分别赋值缺省排放因子。设置两年过渡期(2027–2028)要求自愿报送数据建立基线。欧洲市政当局警告将推高垃圾处理费,但环保NGO指出当前豁免致每年约4000万吨排放游离于碳价之外,纳入后可激励源头减量与分类回收,也与欧盟循环经济行动方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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