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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靠车身广告牟利受限 发展区块链被员工质疑不实用

2018-6-4 09:11

来源: 长江商报 作者: 柳莺

多地禁止共享单车车身设置广告


  然而,就在ofo的车身广告的推广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在官网发布《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就像晴天霹雳,草案中明确要求不得在车辆上设置商业广告。

  据悉,去年9月,ofo曾积极响应《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称,将认真落实《指导意见》中关于“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的有关规定,不做车身广告。而现如今,为实现盈利却开始进行相关业务的探索。

  关于发展车身广告业务,ofo方面也表示,一直以来严格执行相关政府的政策要求,从未在政府政策明令禁止区域售卖。车身广告属于公司正常的为实现盈利开展的业务探索,此项业务进展顺利。

  地域条例的限制,让ofo车身广告业务也受到了限制。长江商报记者在某社交软件上也发现,ofo的多名员工在推广广告业务,发布动态为:ofo小黄车线上及车身广告,千万级日均流量,一二线城市覆盖,亿级出行数据精准投放。

  在与一名ofo销售人员交谈时,该销售人员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部分地区例如北京和上海,因为政府管控比较严,所以不太好投放车身广告。”

  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在接受长江商报采访时表示,ofo发展广告业务是它探索盈利可能的一种,但这种广告精准度不高,适用的广告类型需要偏大众消费,这个类型的竞争者较多,意义不太明显。

  “此外,通过和一些品牌特别是一些影视、二次元IP的合作,可以让已经没有多少颜色和造型选择的ofo,有更多的新鲜感,吸引年轻族群的目光。但这样的合作,噱头层面大过实际,对于ofo目前的窘境来说,也只是聊胜于无。” 张书乐说。

  ofo曾有5万多辆“大眼小黄车”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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