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经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流通的情况下,我国短期内应对元宇宙货币系统风险的方案不太可能是直接允许虚拟货币流通,而必须另寻他策。有观点提出,可以承认
比特币在私人主体之间的流通,使得比特币在特定私人主体之间成为货币。但是这样的观点忽视了我国已经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流通的规定,可能导致虚拟货币的交易黑市,让虚拟货币的垄断投资者成为元宇宙用户交易活动的实际支配者,最终导致整个元宇宙的正常秩序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应对元宇宙
金融风险的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从数字化人民币入手。
虚拟货币结算实际上就是通过构建peertopeer网络,在无需第三方信用机关介入的情况下防止双重支付,确保网络结算直接从一方过渡到另一方。元宇宙选择虚拟货币作为结算工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障结算能够从一方用户直接过渡到另一方用户,这种背景下,虽然数字化人民币由央行发行和管理,具有中心化特征,与元宇宙的去中心化蓝图在名义上存在逻辑冲突,但是如前所述,元宇宙的货币系统目前并未百分百实现去中心化。虽然数字化人民币与元宇宙货币系统名义上存在逻辑冲突,但是与元宇宙货币系统的现状并不存在根本性冲突。如果我国能够把数字化人民币的目标放低,将目标由“促进元宇宙的经济交往和支付结算”改为“不妨碍元宇宙的经济交往和支付结算”,就有可能让数字化人民币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元宇宙对支付结算的要求。数字化人民币在所有权方面不要求数字人民币的持有人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
数字货币的持有人与银行之间并无法律关系;在支付方面采双离线模式,付款人与收款人完成支付均无须联网,银行在支付过程中,不起到履行辅助人的作用。
由此可见,除了中心化特征与元宇宙不相符以外,数字化人民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元宇宙对货币“确保结算直接从一方过渡到另一方”的要求,数字化人民币清算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其所具有的法定货币属性和技术优势适宜在元宇宙空间与现实社会的二元交换中用于支付结算。加大数字化人民币的推广力度,鼓励外国元宇宙用户在与我国元宇宙用户进行交易时使用数字化人民币,已经是在我国禁止
加密货币流通的前提下,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元宇宙结算要求的举措。同时,大力推广数字化人民币也能保障我国元宇宙用户在交易时摆脱虚拟货币的价格实际上掌握在少数垄断投资者手中,不遵循价值规律而只由垄断投资者肆意决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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