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登录网站

首页 区块链生态 查看内容
  • 13544
  • 0
  • 分享到

腾讯研究院:正视虚拟货币、ICO及区块链的监管

2018-7-6 11:34

来源: 比特律 作者: 高智

首次代币发行(ICO)


投资者对虚拟货币的追捧促生了众多的ico新项目,在代币发行日益普及的当下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欺诈和市场波动,已经引起了美国及全世界政府对ICO的关注。在听证会中众议院同与会证人就ICO的融资方式进行了讨论和发言,并就监管模式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Mike Lempres(Coinbase的首席法律与风险官)强调Coinbase认可ICO在融资方面有着巨大潜力和作用,在Coinbase经营的现货交易所的1400种代币中目前交易着btc、ETH、LTC和BCH这四种数字货币,但在SEC和CFTC达成协议前是不会支持其他ICO资产交易的。

SEC认为当前的ICO和交易平台绝大多数都是违法的,也没有ICO曾在SEC注册过,持否定的态度;而CFTC则相对较温和,认为正是由于投资者对代币的追逐才促进了区块链技术的飞速发展,对虚拟货币和ICO可持“不伤害(Do no harm)”的监管原则 。

在ICO监管方面Mike Lempres认为当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各个机构对代币权属的定性都比较狭隘,从而导致各个联邦监管机构预对ICO多头监管而又协调性不足,出现了众多问题。

国会现在也无需重新建立新的监管机构或新的监管机制,关键要做的是通过立法界定代币的权属,现有的联邦监管机构已足以实现对其进有效监管。

 Chris Brummer(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教授)同样认为目前最紧迫的是SEC和CFTC之间监管权的分配问题,以及它们的权力是否应该深入到加密数字货币生态系统的核心,即现货市场;另外就是需要考虑是否要建立一个全新的或可替代的监管体系。

在ICO欺诈盛行的当下,披露、充分的披露就显的至关重要了,只有规范的披露才能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信息披露应该由SEC在美国证券法下进行。

Robert Rosenblum(威尔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则提到目前已经有非常多的token产品,国会当前应该批准和指导监管机构修改或取消不必要地、阻碍区块链发展的法规,同时制定保护投资者和用户的规定,立法目标有三:

任命单一的联邦监管机构,如SEC。

授权或指导SEC修改或放弃适用于token活动的各种规则。

优先适用国家货币法律和国家证券登记规定等国家实体法律,他们也更适合token活动;长远地,则非常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全面监管体系来管理美国的区块链和加密货币

Peter Van Valkenburgh(代币研究中心主任)指出已经存在的比特币以太坊等同其他将要出现的区块链通证资产是不同的。前者是虚拟商品,后者则是证券,在监管时应区别对待,防止市场操纵,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但目前美国各州的监管和部分联邦监管是多头分散的,这对于投资者保护是非常不利的,统一的联邦监管可以减少各州之间的进入壁垒、增加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并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通过以上专家学者证词可以看出美国目前ICO监管的难题主要还是在于数字加密货币定性的不清晰导致的监管部门监管权限划分不清,貌似多头监管实则无头监管。国会通过制定立法对数字货币性质加以界定、任命单一机构进行监管和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可能是未来需要考量的。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登录 后参与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