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已进行十余年探索,
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在全国或地方试点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经验。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场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有必要系统总结前期制度成果,对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进行统一设计、系统部署。一方面,通过统一设定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优化交易范围、健全交易制度等内容,推动既有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实现制度规则的协调统一,达成将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的要求;另一方面,充分尊重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的特殊性,并根据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等重大政策调整相应进行制度优化,确保更好服务总体的资源环境目标实现。
二、围绕三项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虽涉及到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不同的要素市场,但其政策设计的关键都是要建立起配额分配、交易对象、交易方式等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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