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是在政府设定有关资源环境目标约束基础上,通过构建产权界定与配额分配交易机制,形成的以资源环境要素供需双方为主体、以有关权益差额余缺为标的的特殊交易市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虽然是一种市场化手段,但又以行政管理措施为前提,比如资源环境要素的产权界定、总量控制、初始配额分配等均需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确立规则。这意味着,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既要考虑行政管理本身的需求,也要考虑为市场化交易提供支撑。
为此,《意见》将加强行政管理和交易制度的衔接作为重点内容,提出加强
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取水许可管理等衔接,加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举措有利于将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纳入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体系中,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系统集成。值得一提的是,不同资源环境要素的行政管理和交易制度的衔接路径有较大差异,因此,对于不同资源环境要素交易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