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讲我们来深入讨论
社群组织(DAO)的经济学原理,我在《智能合约的经济学价值:兼论科斯定律与企业性质》一文中阐述过,网络经济的主体是社群网络本身,而不是企业和市场。
而具体网络和企业以及市场的关系是什么,以及网络社群的具体结构如何,这是我们这一讲要讨论的问题。
只有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以后,才能对基于
区块链网络的社群组织(DAO)的本质有所认识,也才能在这个基础上理解社群评估和构建的基本方法论,社群的价值体系才能被梳理出来。
我们分三个部分讨论:首先讨论复杂经济学,然后讨论复杂网络组织,最后讨论社群组织的本质和经济学结构。
首先我们讨论复杂经济学理论,这个概念是由美国圣塔菲研究所的著名经济学家布莱恩.阿瑟所提出的,他是斯坦福大学最强千年的经济学教授,同时也是“熊彼特奖”的获得者。
作为圣塔菲研究所的元老级人物,同时也是复杂科学的奠基人(圣塔菲研究所对复杂科学有着巨大的贡献,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夸克之父马瑞.盖尔曼与乔治.考温所建立的通过跨学科的方式研究复杂性科学的研究所)。
后来阿瑟因成绩突出还获得了首届“拉格朗日奖”(由比利时皇家科学院办法的奖励对世界数学知识有接触贡献的学者),而他的主要贡献就是通过正反馈机制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收益递增定律”为基础的复杂经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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