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更新了业务费用扣除指引,企业为绿色证书与绿色信用(GCC)支付的费用可享受100%税前扣除,适用范围包括为自愿可持续发展承诺而注销或缴回的碳信用与可再生
能源证书(REC)。据CarbonMeld于10月22日梳理,该政策自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
变化的关键在于“自愿”二字。此前的扣除只适用于为履行法定或监管义务而发生的支出;企业若纯粹为支撑净零承诺或自愿减排声明而购买碳信用,无法享受同等待遇。新指引依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14ZJ条,将扣除范围扩展至自愿注销的信用,同时删除了原先单独的碳信用指引,将其并入GCC统一处理。
这一调整降低了新加坡自愿碳需求的税后成本,也让项目开发商更清楚买家结构:此前只有履约型买家能获得税收中性,现在自愿买家同样可以。对希望以新加坡为区域总部开展碳资产管理的企业,这是把合规成本转化为可税前列支的经营费用的直接利好。
仍需注意适用边界:并非所有环境权益都自动符合条件,指引对“合格”设定了具体标准,注销与缴回的凭证链条必须完整。企业需要把采购、注销与账务处理打通,才能在实际申报中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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