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一般的法院,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效率提高了不少。截至2018年8月底,
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2103件,审结10646件,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1/2,一审服判息诉率98.59%。
依托互联网平台审判,互联网法院对电子数据特别重视。而在日益增多的涉网案件审判中,电子存证的作用和意义逐渐凸显出来。
在这方面,杭州互联网法院积累了不少经验。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正式对外上线,目前该证据平台存证总量已超过190万条。该平台在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起专门的数据通道,可以对接第三方数据持有者、数据服务提供商等多个电子数据来源接口。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近年来与杭州互联网法院打过许多交道。他注意到,针对电子数据的有效性认定,杭州互联网法院已经发布相关审查标准,对各类不同来源的电子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定总结了经验。
麻策也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自建的上述电子存证平台,通过和各大交易平台及存证平台的连接,可以一键调取电子数据,并可实时对生成的电子数据进行一致性校检,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这些均能指引实务以及提升当事人的举证能力。
不过,电子存证也存在一些痛点,这导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被采信比较困难。
国信嘉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立明长期从事电子数据保全和司法鉴定服务,在他看来,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征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可能被破坏、被污染、被修改,从而影响到对事实的判断,这也进一步导致电子数据第三方存证市场一直不温不火。
麻策表示,由于电子数据天然具有可篡改、可伪造的特性,而且司法实务中的取证及固证严重依赖于“持牌”的公证机关,法院在认定电子数据的效力方面,对新生的取证、固证技术并没有深入考究,各地司法机关亦没有统一的审查标准,所以一系列因素导致电子数据的存证市场很难快速获得司法部门的全面认可。
6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确认了采用
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并在判决中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区块链存证的技术细节以及司法认定尺度。此前,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存证防篡改的一种手段,在图文作品侵权案例中已多次采用,并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可。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观点,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点,其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稳固性的优势,在实践审判中应以技术中立、技术说明、个案审查为原则,对该种电子证据存储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综合认定。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