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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幼平:如何理解区块链、通证、ICO、STO、加密币等的政策定义

2018-11-4 08:11

来源: 火星财经

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区块链政策和监管对比


联系到前日(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公布的《香港证监会虚拟货币监管规定》,有必要对各国和地区的监管政策做一个比较,可能更有利于厘清区块链、通证、1CO、STO、加密币等品类的政策定性及监管办法,大家心里有点定数。

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全世界都是支持的,甚至是争夺的。通证是区块链技术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应该割裂。我们认为,企业内部,甚至包括企业生态,把通证作为激励手段,类似于积分,做发钱的通证,不做集资的1CO,应该是合法的,无可厚非。

至于比特币等加密币,世界各国和地区都认定其合法,我国如前面所述,也认定其是特殊的虚拟资产,也大致合法。

看点在于各国对于1CO(含所谓的变种)的态度。我国最严是一种情况,香港和美国差不多是一种情况,新加坡最宽是一种情况。

我国对1CO最严,定性1CO非法。原因在于,不管1CO初心如何,事实已证明90%以上1CO就是空气币,肯定是非法集资无疑。理论上存在不是非法集资的可能,在我国属于未经批准,也是非法的。

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并没有对ico定性为非法,而是在实际监管中,用现有法规去约束。这就是说,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在我国非法的1CO,在香港、美国、新加坡等是可做的。90%之外的那部分非空气1CO是可行的。

新加坡对ICO最宽,只要有律师意见书,就允许1CO发行和交易。新加坡政府很聪明,知道这个天生的国际化业务,宽松的政策意味着生意,意味着财路。新加坡弹丸之地,韭菜不多,要割韭菜也是割别国韭菜。1CO有支付型、证券型、功能型等类别,支付型要符合反洗钱法,证券型要符合证券法,功能型属于创新,有关律师函即可,非常简单。新加坡认定1CO为功能型,为1CO大开绿灯,此举吸引了崇尚自由的全世界的1CO投机客,使新加坡迅速蹿升为世界1CO中心和亚洲金融中心。

香港跟美国差不多,倾向于认定1CO为证券型。虽然两个地方都没有最终定性,但监管实操比新加坡要严,基本上发空气币的1CO基本不能存活,而空气币在新加坡则不太会被监管。

受内地影响,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公布的《香港证监会虚拟货币监管规定》,对1CO和加密币监管进行了规范。按照这个规定,空气币基本没活路。

该规定要点有:

①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都须向证监会注册,不管是不是证券类、支付类、功能类。因为这几类傻傻分不清,容易混淆,干脆都需要牌照。

②投资虚拟货币或资产的基金和销售平台,内容包括要求超过10%资产规模(AUM)属虚拟资产的基金,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

③分为“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和“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在“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部分,香港证监会从“监察范围”、“监管标准”、“发牌程序”三个方面进行了约定。

④探索对虚拟资产平台营运者作出监管”,目前主要通过沙盒测试,重点探讨监管标准(不对外公开)而非发牌照。将来视情况,确定是否做牌照监管。

香港这个规定,对全世界监管都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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