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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将被视同非法金融活动 STO未来将何去何从?

2018-12-5 12:07

来源: 链茶馆

北京进行STO将视为非法被驱离 培训和学习并不违法



2018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霍学文谈到:“最近一种新概念叫STO被广泛宣传。我向在北京宣传、发行STO的人做一个风险提示:在北京做STO,我们将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什么时候有关部门批准做STO,你再做。

虽然说北京政府并不能代表全国的态度,但是这也是政府首次就STO行为进行限制和发声。霍学文的主要认为STO是1CO的变种,与无序化的通证发行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而证券监管机构的介入监督,真正能产生多大的效力,在国内并没有知名的项目作为例子来佐证。

从根本概念上来理解,STO与ico主要的区别,一方面在于STO被纳入政府监管,另一方面在于STO有现实的基础资产对映。而政府监管即为证券监督机构的工作范畴,由于牵扯到复杂了数字货币市场,监管难度较大。而基础资产对映,无非是股权、债券或其他实体资产的变相质押,传统行业尚有公司跑路的行为,STO也做不到百分百的安全。只是在模式上,相对于1CO,STO多了双重保证,但是这两方面的保证具体效力如何尚不好说。

而霍学文提到在北京进行STO项目是非法的行为,将会被驱离,但这个“驱离”的方式和解决办法在会上却没有明说。关于项目方是否要担负民事责任、是否要处以行政处罚、以及具体驱离的地点也未作明示。 

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谈到:“境内STO的发行和销售应该属于首次代币公开发行的变种,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内销售也是非法的;但是,STO培训和学术活动不是非法的。” 

作为一种新型的证券化通证发行行为,存在即有其价值,虽然由于风险问题在北京受到了禁止,但是作为学术模型和全民化的金融概念知识来讲,国家相关部门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放的。目前区块链相关金融知识在国内普及率较低,国家如此开明的行为,对于广大人民拓展区块链行业概念是极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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