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HG减排新目标: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峰,并考虑到不同国情,在接近2050年前后达到净零排放。
2、零/近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燃料和/或
能源占比目标:到2030年,零/近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燃料和/或能源使用占比至少达到5%,并力争达到10%。
3、作为“指示性校核点”:(1)到2030年,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比2008年至少降低20%,并力争降低30%;(2)到2040年,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比2008年至少降低70%,并力争降低80%。(注:上述目标与校核点均应根据IMO制定的《船用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中的能源系统边界考虑Well-to-Wake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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