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参考:uptake of zero or near-zero GHG emission technoloqies, fuels and/or energy sources to represent at least 5%, striving for 10%, of the energy used by international shipping by 2030;
这一要求将对替代燃料和脱碳技术的应用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这里对“技术”(technologies)和
能源(energy sources)的表述主要为船舶电池动力、风力动力和岸电等保留履约的可能性。事实上,已经有许多公司、行业组织和区域法规制定者制定了到2030年使用船用替代燃料的目标。比如马士基(Maersk)表示到2030年25%的货物运输使用绿色燃料;再例如美国打造的“先行者
联盟”,要求承运人到2030年,至少5%的深海航运使用零排放燃料。“至少5%,并力争达到10%”,意味着航运业每年消耗近4亿吨的传统燃油,到2030年将减少2000-4000万吨。取而代之的将是LNG、LPG、甲醇等新兴替代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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