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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的正当性与中国应对

2023-9-27 15:33

来源: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作者: 李若晴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始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欧盟 CBAM 在初期纳入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以及氢气六个行业,虽然目前最有可能影响到的是中国的钢铁出口,但未来欧盟或将CBAM覆盖范围延伸至钢铁和铝行业的下游。此外,汽车作为欧洲的重要产业,且制造过程的碳排放量也较大,CBAM也可能扩大到对出口欧盟的汽车等工业产品,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将存在一定出口成本风险。

欧盟“碳关税”将带来哪些影响?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李若晴的文章,供关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读者参阅。

要 点

1、根据最终法案,CBAM将覆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六大行业,未来可能向部分原材料和下游产品拓展。化学品、聚合品等行业的纳入将于2026年决定,而欧盟ETS项下所有产品计划在2030年全面纳入CBAM的范围。

2、欧盟难以凭借一般例外正当化对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违反。CBAM给予豁免或减免的条件过于严苛,未能考虑到其他成员国国内与ETS“效果相当”的环保措施,因此缺乏适当的灵活性。

3、作为一项单边措施,CBAM的外溢效应极强,在效果上迫使第三国采取欧盟水平的碳定价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施加了与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显著不成比例的负担。

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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