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现有企业,将名下现有的京籍燃油燃气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专项作业车等商用车淘汰转出
北京市或报废,并更新为相应的纯电动车或氢
能源等新能源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专项作业车的,给予资金奖励。置换新能源车的企业,按照淘汰或转出的燃油燃气车数量和置换的新能源车数量,两者取小值确定奖励车辆规模。每辆车的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燃油燃气货车置换为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能源车辆终端售价的30%给予奖励;购买并使用被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每辆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燃油燃气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大中型客车的,按照新能源车辆终端售价的30%给予奖励;购买并使用被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其中置换为电动车的最高不超过35万元,置换为氢能源车的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燃油燃气专项作业车置换为新能源专项作业车的,按照新能源车辆终端售价的50%给予奖励;购买并使用被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置换为电动车的最高不超过95万元,置换为氢能源车的最高不超过140万元。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