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5日至29日将在
北京举行。
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
澳门特别行政区对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博茨瓦纳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洛桑江村出席会议。
本文汇总梳理公司法修订草案主要修改内容及分组审议过程中部分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与建议,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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