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民: 我从1998年起专职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先是在政府机关,然后到政策研究机构,经历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几乎全过程。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整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到本世纪前十年左右。一方面,组织中国的专家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进展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派出代表,从始至终参与了气候变化公约相关谈判,这是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谈判以及制定国际气候合作规则的过程中,维护好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也包括中国自己的发展权益。
第二个阶段起于2007年,中国制定发布了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9年,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这是中国第一次正式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标志着中国从以参加国际谈判为主转向推动建立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和采取国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并重的阶段。
2015年,中国向气候变化公约提交了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献,首次提出了中国“要在2030年前后实现碳达峰”的目标。
2020年,中国正式对外提出“双碳”目标, 并予以强化,把原来的 “2030年前后”改为“之前”,实现
碳排放达峰的时间点进一步提前,并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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