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民:国际上有不少国家,已经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开展立法。既有针对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专门立法,比如说英国,早在2007 年前后就出台了《应对气候变化法》,也有的国家制定专项法律,比如韩国就针对建立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还有不少国家有地方性的立法。
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开展了立法的前期研究,特别是对立法的内容作了很多探讨。总的来说,尽管大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可能还有不同看法,但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必要性、重要性上并没有争议。
在我看来,另一方面的重要任务是,应该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融入到现有很多领域的立法中去。
应对气候变化,不是专门立一个法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它应该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过去有很多相关立法,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
能源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跟减缓以及适应气候变化都有密切关系,在这些法律的修订过程中,要体现应对气候变化、推进
低碳转型、落实双碳目标等要求。
目前还有一项紧迫的工作,是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全国
碳市场已经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目前的依据是生态环境部颁布的一项管理办法,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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