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22日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后,建立与完善
碳交易制度重新提上议事日程。自2021年2月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10月正式发布。2023年8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上线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开户申请,并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互联互通。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大势所趋。从外部看,国际民航碳减排和抵销市场机制、《巴黎协定》下的全球
碳市场机制等的陆续实施,各国贸易和投资活动有更多的碳排放要求,需要我国建立相对灵活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加以应对。而且,现行减排机制种类繁多,却缺乏有效统筹和科学规划,标准各异、价格不一,造成市场分散,挤占了优质减排资源,因此亟需出台《办法》,规范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及其相关的碳
金融活动,以利于我国“双碳”目标达成;使碳交易市场参与方更加多元化,促进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最优,以利于我国绿色
低碳转型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CCER的重启,不仅可以帮助符合标准、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对企业中长期的碳减排部署也会产生积极影响,更高效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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