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信息披露是调整上市公司与债权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关系的基本制度,是衡量公司长期效益的关键指标,也是公司行为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的重要载体。但是,目前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行为表现出明显的被动性,ESG信息披露被看作一项必须完成的考核任务,致使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具体而言,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形式尚未统一,具有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等多种形式,公司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但不同的上市公司选择的披露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公司选择单一化披露方式,有的公司选择多样化披露方式。例如,截至2022年6月30日,A股上市公司中1168家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213家发布了ESG报告,5家发布了环境信息披露报告,54家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此外,还有少数上市公司同时披露了两种形式的报告。披露形式的不统一致使利益相关者获取信息的渠道较为混乱,增加了信息获取难度。在披露内容上,较多上市公司倾向于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定性信息,缺乏ESG定量信息的披露。大部分报告的内容更多以象征性的口号和原则代替公司实际履行的社会责任信息,涉及具体指标的定量披露少之又少。同时,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独立性是影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第三方专业机构能够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通过独立的评估程序对公司的ESG信息及表现作出客观评价,从而提高披露质量,增加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促进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实现信息对称。因此,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独立性不足将导致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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