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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2-4-7 12:22

高端装备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稳中变强”。2022年,全省高端装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力争营业收入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建成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面突破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产业创新“稳中渐升”。2022年,高端装备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左右,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3.5%左右,新增高端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企业4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产业生态“稳中求优”。构建“领航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体系,培育1家营业收入五千亿级企业,20家左右百亿级企业。不断壮大产业集群规模,在全省打造10个左右百亿级“雁阵形”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培育梯度化工程,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1. 做强“领航型”企业。围绕高端装备7大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领航型”企业,加快纵向延伸、横向联合,构建“领航+核心”协作融合的供应链联盟,贯通产业链条和创新链,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圈。2022年,产业链“领航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政策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在产业链重点节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打响“山东装备”品牌。以企业为打造品牌的核心主体,发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鼓励推广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通过主导国家、地方标准的制订,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到2022年年底,打造3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知名度的高端装备品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产业链现代化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4. 系统谋划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在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数控机床、海工装备、轨道交通、氢燃料电池7大领域,实行“链长制”工作机制,重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动态调整“1张图谱+N张清单”,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或融入2个以上国内产业链联盟。支持省内重点企业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深度合作,打通“设备—原材料—零部件—整机”产业链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 做强做精产业链优势产品。依托潍柴、中国重汽、潍柴雷沃、山东临工、济南二机床、中集来福士等12个链主企业,在发动机、重卡、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挖掘机、高端数控机床、半潜式平台等“拳头”产品上进行更新迭代,2022年,研发10种以上高端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6. 补齐突破产业链薄弱环节。通过以龙头企业主体、上下游企业协作、科研机构配合、协会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保障的方式,进行多方联合,重点聚焦汽车芯片、液压件、机床功能部件、船用发动机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协同创新、精准攻关,研制突破5种以上新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7. 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等活动。开展3次以上企业融链固链行动,推动企业卡位入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依托各产业链联盟秘书处,联合高端装备产业协会、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协会,对产业链内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征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高层次技术专家需求、高校科研机构对接需求、实训需求等各类需求100项以上,全力服务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产业布局优势化工程,完善高质量发展区域布局。

8. 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园区。根据全省产业现状,着力培育济南、青岛烟台三大核心区,打造集聚胶济和京沪铁路的产业带,辐射带动潍坊、淄博等周边市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百万辆整机整车绿色智造产城园、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智造产业园等5个重点园区,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9. 建设特色优势领域产业集群。围绕山东省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等领域的优势,到2022年,培育25个以上产业集群领军企业、17个以上高端装备“雁阵形”产业集群。争创动力装备、数控机床、农机装备3个高端装备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产业布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创新能力专业化工程,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10.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围绕解决“卡脖子”技术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组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充分发挥“氢进万家”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1. 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中试基地等企业研发机构。2022年,积极争创高端装备领域的国家级平台载体,新培育1-2家装备类省技术创新中心和3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五)实施新产品应用市场化工程,推动高端装备产品试点示范。

12. 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力度。2022年,发布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攻关。围绕安全应急设备、科学仪器、医疗装备等国家和省导向性领域,培育认定200种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推行国企采购制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资委)

13.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继续深入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助力大气污染治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4. 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支持力度。分年度研究确定全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任务目标,落实省级奖励资金政策,指导各市积极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构筑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优势,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5. 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开展力度。指导支持济南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淄博市作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国、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产品,探索积累新鲜经验,为全省汽车升级换代、市场繁荣打下良好基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实施产业项目高端化工程,带动产业高质高速发展。

16. 承担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发展优势,主动对接、主动参与、主动承接国家重点项目,重点推荐一批技术先进、产业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2022年,承接建设国家高端装备重大项目4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7.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加大高端装备产业科研攻关力度,以产业攻关带动科技成果工程化,加快推动新技术转换为生产力。2022年,重点抓好冰轮环境的氢液化装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等26个高端装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生产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8. 积极推动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动79个重大项目、137个优选项目、38个“双招双引”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投资4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9. 筹划布局高端装备新项目。重点围绕高端装备7条产业链,立足各市发展实际,开展实地调研,与各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对接,遵循国家产业定位,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共同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建立谋划储备项目库,联合企业、科研院所、智库、协会共同聚集优质资源,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实施数字赋能智能化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20. 提升智能制造装备供给能力。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重点领域,每年培育30项以上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综合运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创新产品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工程、运维服务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每年培育10家以上优秀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 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主动融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等战略部署,积极对标先进,研究制定省级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每年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建设30个以上智能工厂(场景和数字化车间),形成一批智能制造地方标准,探索推广一批智能制造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22. 打造装备制造用数赋智良好生态。高水平建设工业互联网,纵深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大力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积极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面向装备、软件、系统解决方案、行业组织和用户,定期开展对接推广活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高端装备专班统筹协调的推动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制定产业相关政策,审核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问题,协调各方资源,贯通产业链,保障供应链,打造创新链,落实政策链,用好资金链,整合人才链,着力构建新型产业链生态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每年优选30家以上高端装备产业链重点企业,指导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在高端装备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进行表扬奖励。举办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领域的高峰论坛、专家对接会等活动,提供企业与专家、企业与企业对接的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强化政策扶持。扩大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对进口列入《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十强产业”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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