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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2-4-7 12:22

新材料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材料,推广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形成一批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2022年年底前,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00家左右,累计达到约260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特色集群日益壮大。2022年,全省布局建成10个左右百亿级产业集群,2-3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全省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带,培育提升20个以上集群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1. 健全完善省市县一体化推进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管理,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跟进指导、县级深入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动态更新完善“1张图谱”和“N张清单”,精细化、精准化挂图作战,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快实现重大突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精准组织对标学习、现场调研等交流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促进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重点产品配套适用,带动全链条优化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4. 大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山东国瓷年产15000吨车规级MLCC用电子陶瓷材料等50个省重大项目、联泓化学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醋酸乙烯联合装置等109个省优选项目、美瑞新材料年产20万吨弹性体等39个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完成投资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5. 持续抓好项目策划储备。以补链延链强链为导向,深入新材料重点企业、重点地区谋划对接,挖掘、储备一批补链延链强链的大项目、好项目。广泛协调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高端智库等资源,强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对接匹配,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启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 推动数字化赋能增效。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鼓励新材料重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第三方机构等联合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征集发布一批“工赋山东”场景需求。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实施一批新材料智能化技改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

7. 加快培育产业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坚持梯次发展、协同发展原则,加快淄博、烟台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优势、滨州高端铝材等“雁阵形”产业集群拓规模、泰安绿色建筑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出精品,2022年再培育建设一批产业集群,打造大中小集群优势互补、协同融合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8. 塑优培强龙头企业。依托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库入库企业,针对性加强指导支持和渐进提升,打造一批以创新引领驱动、行业领军先导、高端人才集聚为特征的领航型企业。重点抓好圣泉集团、路德新材料、宏桥新材料等22个“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5300亿元。用好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遴选不超过10家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重点新材料企业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9. 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加快围绕新材料重点细分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探索建设具有山东省特色的主干材料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推动新材料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双升。(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 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发挥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产学研深度融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新材料创新发展。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持续发力,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加大研发部署力度。跟进抓好万丰镁业高导热镁合金材料等25个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加快解决关键共性问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11. 实施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工程。遴选发布30个以上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引导新材料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科创平台建设。举办第三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化成果对接会,组织一批新材料领域最新科技成果集中签约,加快转化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能力。

12. 大力推动产融结合。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新材料基金,用好“齐鲁企舞”路演基地,全年组织举办4场以上新材料领域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采用股权投资、技改贴息、保险补偿等方式,精准支持一批新材料优质企业和项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13. 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发挥省留学人员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向海外积极推介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创新开展“海聚山东”新材料产业企业专场线上招聘活动,畅通用人企业海外联系渠道,为用人单位引进海外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服务。建设一批新材料领域公共实训基地,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推行特级技师评聘。积极征集新材料产业新职业信息,加快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设一批具有行业前瞻性、体现地方特色产业、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需求的职业,着力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鼓励新材料相关单位申报工信部高层次海外人才工程、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以及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等,2022年争取支持名额5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14. 创新开展培训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山东省首届新材料产业创新训练营、第二届新材料产业智能制造大赛、第三届新材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遴选2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获奖项目,助力培育一批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加快重点产品推广应用。

15.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通过企业投保、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企业开拓初期市场,形成良性循环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16. 推广示范一批重点产品。及时跟进掌握重点新材料产品推广和供应情况,更新修订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发布推广200种技术先进、应用高端的新材料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 积极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山东制造”自主品牌推介等展览活动,推介一批重点新材料企业和产品,进一步扩大山东省新材料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七)持续提升质量品牌水平。

18. 强化品牌高端化培育。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支持新材料企业申报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充分利用“好品山东”等各类展览展示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以质量品牌助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新材料重点企业对标国际标杆,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引领企业品牌高端化。(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19. 加大认证推广力度。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认证制度落地实施,组织开展认证制度宣传推广和培训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利用认证手段提高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新材料领域开展“泰山品质”认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绿色产品认证,提升新材料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 提升标准化和计量检测水平。深入落实国家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山东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提高新材料领域“山东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关键材料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新材料领域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新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和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新材料产业专班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完善“6个1”推进体系,突出主责主业,强化主动服务、强化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用实各部门政策资源,促进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效对接,统筹推动全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政策激励。鼓励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等措施促进国产新材料应用。统筹国家和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鼓励新材料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共同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三)加强专家智库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协会、联盟等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委托开展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协助搭建平台等方式,加大对协会、联盟的支持力度。完善专家智库建设,调整充实组成人员,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决策参考,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新材料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建设、产融合作等方面,充分调动省内外各类媒体资源,及时总结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标杆,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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