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
碳排放占比最大的单一行业,电力的碳达峰、碳中和进度将直接影响“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于1996年实施,该法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折射出当时电力体制的弊端,更像一部行政管理法,亟须以电力体制改革为核心,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度设计。2020年4月,国家
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送审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17]。“送审稿”参考了“双碳”目标,关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需求侧资源”的部分意义重大,有助于支持政府实现电力体制改革,改善空气质量和促进零碳经济。“送审稿”还立足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明确电力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重大电力项目建设开发补偿机制,完善电力交易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普遍服务、设施保护、市场监管等内容。建议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增加“电力市场”“智慧电力”“电力科技进步”等章节,“电力市场”章节中增加“火电退出机制”“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等规制电力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条款;“智慧电力”章节中全面规定“智能电网”,增加“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分布式电源等交互式设备大量接入”等条款;“电力科技进步”章节中增加“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储能技术”等技术条款。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较多,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修订后,有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分布式电源等交互式设备大量接入”“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智能电网”“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储能技术”等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力科技进步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制度,也须在现行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中贯彻落实,须同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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