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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0时代通证平台的法律之治

2023-5-17 11:35

来源: 上观新闻 作者: 李晶 上海法学会

通证平台的逐利性决定其要受到自身权力约束


不同主体参与通证经济活动的动因就是能够从中获益,包括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其中经济利益是核心动因。通证平台是通证经济规则的“立法主体”,但其更是通证经济的受益者,“数字平台进行自我管理时又难以避免自治权滥用的主观倾向”。通证平台制定的通证经济规则以及能否良好运行直接关系到通证平台自身的生存。创作者经济是从源头上为通证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数字资产,设计尊重作者创作并保护其产权的通证经济规则是通证平台“宪法”中重要的财产制度。通证经济制度的基本理念是“劳有所得”,用户付出劳动且能获得共识的数字资产将会获得经济收益,而平台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并收取手续费。通证平台约束自身行为本身是为了维护通证经济规则,是对平台权力的维持。

平台权力行使特征:控制性、羁束性与迎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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