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登录网站

首页 区块链生态 查看内容
  • 10698
  • 0
  • 分享到

Web3.0时代通证平台的法律之治

2023-5-17 11:35

来源: 上观新闻 作者: 李晶 上海法学会

以税收分配的设置为调控手段


在通证经济中,通证平台对于通证收入分配设置了“版税”制度,可以认为这是通证经济内部对通证权利进行分配的制度,但本质上与具有强制性的国家税收不同。通证经济的发展的确需要鼓励创作,但通证经济发展的目标应是对产生的收益进行公平分配,避免新的贫富分化的产生。“正如早期的互联网一样,区块链技术体现着自由至上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试图通过去中介化的技术手段来削弱(如果不是瓦解)政府和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但同样像互联网一样,它最终会变成政府控制社会和市场的新工具。”国家税务部门只是web3.0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利用技术便利进行监管与治理的同时也要尊重通证经济规则的实施。在既有的通证经济权益分配架构下,在其上加载征税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与不同参与者收益数额相当比例的征税,以及对通证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等进行征税,“弥合具有硬件优势的‘少数人’和被禀赋限制想象力的‘多数人’之间的发展鸿沟”。

以价值再分配为目标的征税在通证经济中实施并非易事。web3.0通证经济活动范围并没有国家主权边境线一说,国家权力在网络世界中似乎也变得模糊化。通证可在web3.0中自由流转,是从一个匿名化的数字分身或数字钱包转移到另一个匿名化的数字分身或数字钱包,传统的“属地”征税或“属人”征税都不能在通证经济中有效适用。有学者提出,可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以“显著经济存在”作为新的连结点,即以“可通过收入因素(从一市场管辖区持续地产生收入)、数字化因素(即某一地区域名、数字平台以及支付的选择)、客户群(包括每月线上的活跃用户、线上合同的订立以及数据收集)等作为判定依据”。为了与通证经济数字分身匿名性、通证快速流转性等特征相适应,以及满足国家对虚拟货币监管要求,可以对通证经济中存在的不具有金融属性的通证以数字人民币计价。通证经济参与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购买通证或通过转让通证获得数字人民币,都可利用数字人民币支持加载智能合约的功能予以自动执行,税务部门也可利用数字人民币加载智能合约功能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

本文导航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登录 后参与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