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目的在于为环境法学中国化和现代化提供体系化的道理、学理、法理、哲理支撑,为建设环境法学科、培养环境法人才提供必备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与专业知识准备。一般而言,知识体系是理论认知与经验体验的总和。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是具有本土性、独立性和中国特色的环境法理论认知与经验体验,是以“本土性”为基础、以“中国特色”为底蕴,融通古今中外理论与实践资源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哲学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我们必须利用好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环境保护先进理论三种资源,以中国问题为导向,以中国波澜壮阔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实践为经验系统和知识场域,进行环境法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学科化把握。这意味着,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既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也不是简单移植西方环境法理论,而是立足于“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逐步走出西方知识的体系范式,形成中国环境法独特的学术与学风品格,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增强中国环境法的整体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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